中心供氧厂家-中心供氧系统-中心供氧设备-西安达百康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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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admin 时间:2025-12-27
”,其核心逻辑与全国及其他省份完全一致,即严格遵循国家统一的强制性标准和行业规范,并在省级行政体系内接受具体监管。
以下为您梳理在河南省建设中心供氧系统所需遵循的核心标准、管理流程及关键要点:
一、核心遵循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全国统一)
这是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法定技术基础,河南省内所有项目必须严格符合。
1.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2012
· 最核心、最权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它全面规定了医用气体系统(包括中心供氧、负压吸引、压缩空气等)的设计、材料、施工、检验、测试与验收的全过程。河南省内所有相关工程都必须以此规范为根本依据和最终判据。
2.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Y/T 0187-1994
· 重要的医药行业推荐标准,对系统的终端输出口、管道、氧气源等具体部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出了详细规定,是GB 50751的重要补充。
3. 《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
· 若项目采用液氧储罐或氧气钢瓶汇流排作为气源,其站房的总平面布置、安全间距、消防、电气、建筑结构等设计必须严格符合此规范。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及《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中的防火专篇
· 规定了医用气体管道穿越防火墙的封堵、气源站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建筑材料耐火要求等,是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的重点。
5. 压力管道相关法规:
· 中心供氧管道属于压力管道,其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必须符合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并接受河南省及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管。
二、河南省内的具体管理与执行特点
在国家标准的统一框架下,河南省通过明确的行政流程对项目进行监督。
1. 主要监管与审批部门:
·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市、县(区)卫健委(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医用气体系统安全运行的行业监管。在医院等级评审(如三级医院复审)、执业许可证校验及大型建设项目立项时,会将其作为重要审查内容。项目竣工后,通常需向属地卫健部门提交完整的验收和技术资料备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消防设计审查)和最终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项目的建筑消防设计进行审查(特别是液氧储罐区的防火间距、泄露报警和灭火系统),并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这是项目合法投入使用前的关键前置条件。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液氧储罐(固定式压力容器)和氧气管道(压力管道)进行安装告知、实施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办理使用登记及后续的定期检验。
2. 核心质量把控环节:第三方检测
· 在河南省的医疗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对于新建或改扩建的公立医院,竣工第三方检测已成为行业通行的强制性质量保障环节。项目在最终验收前,必须委托具备 CMA(中国计量认证) 资质的独立检测机构,依据 GB 50751-2012 等标准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性能测试。
· 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是向卫健、消防、住建等部门证明系统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关键证明文件,也是工程结算和移交的重要依据。主要检测内容包括:
· 管道强度与气密性试验
· 管道洁净度(颗粒物、油分)检测
· 终端输出流量、压力及使用可靠性测试
· 系统声光报警装置(如“氧压欠压”、“气源切换”)功能测试
· 接地电阻等电气安全测试
三、系统关键要求与实施要点
1. 材料与工艺:
· 管道:必须使用医用级脱脂紫铜管(符合GB/T 1527),其内壁清洁度有严格标准。所有连接必须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焊(氩弧焊),确保内部无氧化,焊缝光滑。
· 标识:所有管道必须涂刷淡蓝色(氧气专用标识色),并清晰、持久地标明气体名称和流向,符合安全标识规范。
2. 安全与冗余设计:
· 必须设置区域阀门箱,通常在每个护理单元、手术部或防火分区的主要管道入口处安装,用于维修隔离和紧急切断。
· 中心监控站(如中心护士站、设备科总值班室)必须设置声光报警系统,对气源压力、设备运行状态等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 气源应具备足够的备用能力,常见可靠配置为“液氧主供 + 汇流排备份”或“制氧机主供 + 液氧/汇流排备份”,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连续、稳定供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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